各学院: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的申报通知(通知内容详见附件1),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点击申请→所有申报书→新增→检索→“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
二、申报材料
申请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有合作研究单位未上传合作协议的(签字盖章)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
1.为依托单位受聘人员,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55 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需由 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模版见附件2)。
3.项目参与人与项目负责人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超过 3 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 10 人(含负责人)。
4.已承担 2 次以上(含 2 次)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而至今未能牵头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联合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5.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可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与在研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2 项;同一年度申报省基金项目和联合项目不得超过 1 项。作为负责人承担2项以上(含 2 项)海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在项目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已申请2027年海南省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此联合项目。
(二)根据形式审查要求,申报的项目与已立项项目或已申报待评审的项目重复率不能超过20%(特别是摘要部分),重复率过高的将同时追究相应责任。
(三)省基金联合项目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实施年限: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 3 年,在职博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 2 年。开始时间统一填写 2026 年 1 月 1 日;结束时间按照实施年限分别选填: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
(五)申请额度:1.气象联合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为 20 万元。2.生物医药联合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为 15-30 万元,具体为:第 1-18 个指南方向,每个项目申请额度 15 万元,第 19-23个指南方向,每个项目申请额度 20 万元,第 24 个指南方向,项目申请额度 30 万元。
四、时间要求
(一)请各学院统计拟申报人员(拟申报清单见附件3),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拟申报清单发送至hdgzk@hainanu.edu.cn,并将收齐的“承诺与推荐意见”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亲笔签名)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科发院办理盖章(办公楼308A),盖章后再由学院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彩色扫描上传。“承诺与推荐意见”页由系统自动读写生成,请申请人尽快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每年工作时间请在线填写6个月以上(不能手写),项目负责人添加项目组成员时,务必告知对方关于限项的要求,即“同一年度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二)请申请人务必于5月25日17:00分前在线提交定稿的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后亦不再退回,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提交。
(三)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请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并签署申请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并提交至学院,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30日前统一发送到科发院基金办邮箱hdgzk@hainanu.edu.cn。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66160313
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400-161-6289
附件: 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 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的通知(含申报指南)
2. 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仅适用于中级及以下职称且非博士学位申请者)
3. 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拟申报清单
4. 联合申报及实施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5. 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